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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會介紹
協助文化局及贊助各社團推廣各項藝文活動  應臺南縣、市於99年12月25日合併升格為直轄市,多年來分別協助臺南縣、市文化藝術推動之台南縣、市基金會,於100年起合併為「財團法人台南市文化基金會」,由市長賴清德擔任董事長,現任董事長為市長黃偉哲,臺南市政府文化局長葉澤山兼任本會執行長,繼續協助臺南市政府辦理並規劃多項藝文活動,以落實基金會成立之宗旨。 

原台南市文化基金會,民國七十四年當時的代理市長陳癸淼先生,有感於府城在文化推展活動上因缺乏固定財源而顯得無法連貫,而發起召開籌募文化基金會,獲得許多地方熱心人士慨捐,募得壹仟餘萬元的創會基金,於民國七十四年底舉行成立大會,並於林文雄市長任內完成法院立案登記(設立許可機關日期:民國七十五年七月二十二日,登記金額為新台幣13255259元),成立一個非附屬於公部門的縣市文化基金會─財團法人台南市文化基金會,第一任董事長為林文雄市長,董監事為王進福、高清愿、林金悔、蔡雪吟、林武俊、陳永源、許文龍、洪金湖等。

原台南縣文化基金會於民國76年底進行籌募工作,在熱心公益的各企業廠商大力支持贊助之下,在短時間內募足,並於民國77年2月9日當時李雅樵縣長正式成立財團法人台南縣文化基金會,基金成立之初由省,縣各編列預算壹仟萬元,以及地方民眾捐募壹仟萬元,共參仟萬元。成立至民國100年22年增加為壹億柒拾壹萬貳仟元本基金合併以來本會合併後,總共累積基金達兩億玖拾肆萬貳仟元整以每年孳息所得,協助文化局及贊助各社團推廣各項藝文活動,已具相當績效,充分發揮了基金會之功能。